一、图书馆创客空间电子阅览区(以下简称本区)以提供本馆馆藏数字资源为主,同时提供各类电子出版物的阅读、计算机知识与技能的学习、互联网信息查询浏览等服务;

二、本区实施一人一机,非上机读者原则上不得占用机位;上机期间请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,若有遗失责任自负;

三、读者如需打印复印文字、图像,可使用本区提供的自助复印打印设备;

四、本区依托计算机、网络、多媒体技术为读者提供信息查询、浏览、传递等服务。读者须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、图书馆相关管理规定,规范网络信息使用行为,严禁利用本区设备及网络资源,制作、下载、复制、查阅、发布、传递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违规违法内容的信息: 

(1)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 

(2) 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; 

(3) 泄露国家秘密、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 

(4)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,或者侵害民族风俗、习惯的;

(5)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、封建迷信; 

(6)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 

(7) 宣传淫秽、赌博、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; 

(8)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 

(9)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; 

(10)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
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,图书馆将立即终止其上机权限、暂停阅览服务,并按相关规定处置。

五、读者须自觉维护校园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,严禁在本区实施下列危害网络安全、破坏系统运行的违规操作行为: (1) 故意制作、复制、传播计算机病毒、木马程序或其他具有破坏性、干扰性的程序; (2)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,非法获取、篡改、删除、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、数据及应用程序,干扰网络正常运行; (3) 实施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校规校纪及图书馆管理规定的网络安全违规行为。

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违法行为,图书馆将立即终止其上机权限、暂停阅览服务,并按相关规定处置。

六、请爱护本区各项设施,不能私自挪动、拆换计算机主机、显示器、网线、电源插头、键盘、鼠标等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。

七、请读者自觉遵守本规定,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上机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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